近年来,我市扎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全面推行林长制,以“3456”工作思路为抓手,通过推深做实林长制,全面提升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坚持高位推进,促进林长履职尽责。2023年以来,我市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特别是市县两级总林长,以召开总林长会议、印发总林长令、开展巡林督查3项举措,带头履职尽责。2023年,多次组织召开总林长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市委专题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对林长制、国土绿化、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监管、绿色生态体系建设等进行全面研究部署,分别就林长制配套制度、国土绿化、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签发了4个总林长令,市县两级印发总林长令65个。市级总林长通过召开会议、开展巡林、批示指示、召开座谈会议等形式,解决了绿色生态体系建设、林长制网格责任体系建设、野生动物普查、古树名木保护立法、森林防火装备提升等重点难点问题21个,19个县区总林长解决重点难点问题342个。
加强横向协调,推动部门协作协同。我市通过落实林长办工作机制、健全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完善监管保护协作机制、建立审批监管协作机制这4项机制,为推深做实林长制做好坚实保证。林长办通过林长工作手册、巡林提示单、短信提醒、林长(秘书)工作交流群等多种形式主动服务林长巡林督查;以市林长办名义给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县级林长办印发文件、督办单57件,有力推动林业重点工作顺利开展。先后组织召开推进乡村两级林长制工作现场观摩会、林长制示范点建设现场观摩会,发挥样板示范作用,推进林长制工作开展。明确了发改、公安、农业农村、水利等18个协作单位的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了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完善了“林长+检察长+警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全面建立森林资源监管、执法、起诉、审判、执行等全链条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并在联合建立生态修复基地、古树名木专人监管保护、涉林案件行刑双向移交、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执行等8个方面取得良好合作成效,河北省生物多样性检察公益生态保护基地已在曹妃甸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揭牌成立。与行政审批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森林资源审批监管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市、县(市、区)、乡镇三级森林资源审批监管业务协同、议事会商、专员对接、联合督查4项协作机制,实现审批监管无缝对接。
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压实基层责任。我市创新实施“一长四员”、网格化监管、民间林长、监督员、科技林长5项措施,为推深做实林长制奠定重要基础。我市在“一长两员”基础上,全覆盖建立“一长四员”,即林长+护林员+执法人员+技术员+审批员护林机制,四级林长与7583名护林员、772名执法人员、544名技术员,252名审批员共同构建责任网络,实现一山一坡、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印发《森林资源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围绕“三定”(定格、定员、定责)要求,将森林资源保护和林长制考核、奖惩相结合,并将森林资源保护网格化管理纳入全市政法网格化监管平台和网格工作考核,全面压实林长制基层网格员责任。同时动员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林长制工作,从造林大户、野生动植物爱好者等人员中遴选聘任了“民间林长”141人,支持他们当好巡护员、宣传员、参谋员、示范员。民间林长共开展巡林330次,移交线索21个,提出建议18条。从两代表一委员和媒体工作者中遴选聘任了林长制监督员111人,监督员共开展监督156次,移交线索10个,提出建议11条。为进一步提高林业科技发展水平,拟从科研院所、乡土专家、致富带头人等中,遴选聘任一批科技林长,支持他们开展科技攻关、技术推广等,不断提升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前正在建立科技林长专家库。
发挥制度作用,强力推动工作开展。我市不断完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考核体系、督导体系、示范体系、宣传体系6项体系,为推深做实林长制提供有力支撑。我市的市、县、乡、村四级共明确17044个林长,形成了“组织在市、责任在县、运行在乡、管理在村”的林长制体系。建立并完善林长制市级会议制度、考核办法、林长巡林督查、信息公开、部门协作、林长办公室工作协调等6项配套制度。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考核细则,充分发挥林长制考核指挥棒作用。在林长巡林督查和林长办日常督导的基础上,推动开展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专项督查、协作单位联合督查等,有力推动林长制和林业重点工作开展。根据资源禀赋和特点特色,结合创建森林城市、林业重点工作等特色亮点,着力提升完善林长制示范点建设,全市打造高标准林长制示范点382个,形成了特色鲜明、亮点突出、遍布全市的林长制示范体系。特别是全国板栗大会、板栗树全球竞拍和认领认养活动,成为我市推进林长制工作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利用的具特色的创新和亮点。将林长制和林业重点工作宣传列入市对县级的林长制考核项;2023年在国家和省市级新闻媒体发表相关信息报道200多篇;设置各级林长公示牌3975块,市林长办适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编发林长制简报76期。
2023年以来,我市坚持生态建设与管护并重,已完成营造林40.02万亩;国家和省级森林乡村数量位居全省前列,11个县区创成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城市群初步形成;唐山市资规局和三个县林业部门被评为全省国土绿化突出贡献单位;唐山南湖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成功入选自然资源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迁西县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021年以来未发生重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野生动物保护10项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候鸟栖息地申遗工作已通过联合国专家现场评估;《唐山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已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批,自然保护地监管更加规范;古树名木和后备资源普查及挂牌工作全面完成,古树名木认养和保护立法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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