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临近,商业促销广告、拜年贺岁广告等又到了密集投放高峰期。为引导我市广大广告发布主体加强节日广告审查,规范广告发布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唐山市市场监管局将对元旦、春节期间广告发布进行监测监管。
严禁发布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以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广告。
严禁发布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G旗、G歌、G徽,军旗、军歌、军徽;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含有“T供、Z供国家机关和军队”内容的违法广告。
严禁发布利用疫情进行商业炒作,宣称对新冠肺炎有预防、控制、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违法广告。严禁发布肆意夸大新冠肺炎相关防护用品的性能、用途、功效、质量等虚假违法广告。
严禁发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等内容的违法广告。
严禁发布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A全的医疗美容、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医疗器械、房地产、投资理财、教育培训等领域的违法广告。
唐山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广告监测监管力度,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打击各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